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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早晨,江西景德镇一小区,数名广场舞大妈跳舞时遭到住户水枪喷射,有大妈扔东西回击对方,引发网友关注。9月4日,极目新闻记者采访获悉,事发次日,广场舞大妈继续在原地跳舞,住户再度报警。此前住户曾多次投诉大妈跳舞扰民,物业和社区曾多次调解未果。后经过居委会和民警调解,大妈们答应从明天开始不再在此跳舞了。(9月4日极目新闻)
据媒体公开报道,目前全国广场舞爱好者过亿人,主体人群是40岁到65岁的中老年妇女。跳广场舞裨益身心,已成为社区文体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然而,广场舞噪音扰民,引发纠纷不断。据网络相关调查显示,七成网友认为,广场舞制造噪音,有扰民现象。以至于,广场舞扰民,已成为广受关注的“全国现象”。此前有的地方曾发生过居民扔物、泼粪、放狗、鸣枪等驱赶舞者的过激行为。如此语境下,江西景德镇一小区数名广场舞大妈跳舞时遭到住户用水枪喷射,更是将广场舞扰民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然而,广场舞成“扰民舞”,看似是一个小问题,却也是一道民生难题。如何满足人们喜欢健身和追求安静的不同诉求,考验着地方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事实上,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如果违反规定,在说服教育下仍拒不改正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可以罚款。可见,只有依法规范全民健身活动,广场舞噪声扰民等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换言之,现代文明城市,迎接广场舞的不应该是水枪。这就要求,由公安部门牵头,与环保、文体、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合理有效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同时,指导社区广场、公园管理处,对广场舞组织者实行登记制,一旦发现有噪音扰民现象,直接联系组织人进行劝导或处罚,而不是让商户或居民,直接同舞者发生冲突。特别是,规定跳广场舞的起止时段,设备的音量大小,避免噪声扰民。此外,在对广场舞进行依法规范、制度约束的同时,应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使其趋利避害。当然,重塑和谐邻里关系,也显得尤为重要。
一言蔽之,不扰民的广场舞,才会受公众欢迎。对于广场舞这项涉及亿万群众的积极的社区文体活动,城市管理者应加强扶持、管理和疏导。既然是广场舞,就必须建设相应的文化广场。这就要求,城市管理者舍得投入,并做好规划设计,在远离办公区、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场所的地方,专门修建公益性的文化广场,供市民娱乐休闲。更重要的是,应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会干预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营造良好邻里关系,激发出人性中的善能量。比如,通过举办“邻里节”、开办社区“网上家园”、发放“睦邻卡”等睦邻活动,为邻里间提供面对面交流情感、化解矛盾、互相扶持的平台,让社区大家庭里的居民真正和谐相处。(◎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