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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今日讯!【警界周刊】黄河守卫者
发布日期: 2022-09-05 09:38:55 来源: 速豹新闻网

在“全面加强济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全力保障母亲河长久安澜和沿黄人民幸福安康” 采访中,济南市平阴法院院长刘学宽表示,作为黄河守卫者,平阴法院将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社会治理体系,为建设现代平阴、生态平阴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资料图片)

据了解,为更好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山东沿黄9市法院共设立了20处黄河保护审判庭。济南市是山东省沿黄中心城市,黄河上起平阴东阿,下至济阳仁风,平阴县是黄河流经济南的第一站,平阴县人民法院为自己确立了保卫黄河、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样板——“法治润黄河”的职责使命。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李想 董菊

出售自家地里的土也违法

“没想到在自己承包的地里挖土卖,竟然违法了。”这是近期发生在郑峰(化名)身上的一件事儿。起初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到底因为什么违法?

郑峰是平阴县某村的村民,自己承包的土地就在黄河边,最近想重新整治一下这块地儿,机缘巧合打听到,地里的土能卖钱,于是便以每车60元的价格向他人售卖从其承包地内挖出的种植土,一车车土被装上车运走,郑峰也盘算着这笔“买卖”能赚不少。可谁知,当运到第16车时,被平阴县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制止。原来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得知有人在售卖种植土,执法人员赶到后立即制止了郑峰的违法行为,可郑峰却不理解,出售自己承包地里的土,为什么能违法?执法人员表示,郑峰即便对土地享有合法的经营使用权,未经批准,仍不得擅自挖掘售卖承包地上的种植土壤。因为该行为极易破坏地表植被,引发水土流失,严重影响生态平衡。案件受理后,平阴法院作出判决,拿到判决书后的郑峰表示,一开始并没有考虑到自己的行为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并表示会立即修复地貌,弥补自己的过错。

这类案件看似不大,但长此以往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且不可逆的后果,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了保护黄河生态环境,2021年1月28日,平阴法院依托东阿法庭设立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实行一套人员、两个牌子,法庭成员由刑庭、民庭、行政庭专业法官组成。实行“三合一”审判机制,形成了公正高效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工作合力。环资法庭的成立标志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了解,2019年以来,平阴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力度,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35件。其中,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9件,判处罪犯15人,判处单位犯罪1名,退缴非法所得368.6万元,审结环境资源民事案115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1件。

有了司法的助力,才能更好地保护黄河生态环境。平阴法院所处的榆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付强表示,“河湖治理并非一日之功,必须久久为功、持续发力,现在有了司法助力,街道办更有信心为广大居民打造一个‘水清、景美、岸绿、河畅、宜居’的生活环境。”

处罚不是目的 修复才是重点

近些年,济南法院大力护佑绿水青山,向非法开采山体等行为“敲重锤”,但就有个别心存侥幸的人一次次触犯法律底线。

贾刚(化名)长期赋闲在家,听几个好哥们说开采山石能赚钱,便伙同自己的“好友”做起了非法开采山石的“买卖”,造成距离黄河一公里远的平阴县锦水街道办事处毕海洋村南的山体损坏,岩石裸露,土地和植被受损。为恢复生态环境,需对开采的山体进行修复。经鉴定,所需修复费用高达92.6万元。贾刚等人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平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三被告对被破坏的山体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评估鉴定验收费用。

平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刚等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矿石,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判决被告人贾刚等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对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没收,未退缴部分继续追缴;责令三被告人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对损坏的山体按修复治理方案进行修复,若不修复,承担修复费用92.6万元;被告人共同承担山体修复治理的评估验收费用。

平阴法院一审判决作出后,贾刚等人上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平阴法院副院长张吉奎表示,“这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履行了山体修复责任,并通过验收,效果良好。”

环境审判的目的不是一判了之、一罚了之、一诉了之,而是让生态得到修复,将破坏的环境修复好才是重中之重。为了更好地保护黄河生态环境,今年5月23日,平阴法院、检察院、自然资源局等多部门联合举行环境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

平阴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庭长朱斌表示,“环境生态修复基地作为生态修复示范区,以生态修复补偿为中心,集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旨在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者进行惩治,构建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行刑衔接、社会治理有机结合的全方位保护体系。”

今后,平阴法院还将不断发挥司法护航生态环境作用,积极引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联合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发挥司法联动机制功能,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体制机制创新,让基地真正成为集生态修复、宣传普法、警示教育于一体的生态保护“样板地”。对在办理涉及黄河流域环资类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平阴法院将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合力做好司法保障工作。

线上线下 “上工治未病”

我国环境保护的三大政策中,第一条便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预先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最有效办法。

为达到“上工治未病”的效果,平阴法院利用多种传播方式,经常开展多种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线下,干警们根据当地人的特点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盲区,将精心准备的民法典和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手册发放到群众手中。这小小的手册中也有大学问,法官们不仅将民法典中常用的相关法条进行了整理归纳,还配上插图,方便大家理解。在环境法治宣传单上,保护黄河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写得明明白白。

平阴法院还推出普法剧场《小曹释法》和《平法微课堂》专题片,以情景剧的方式以案释法,解读群众身边的法治黄河故事,传播正能量。节目从小切口出发,阐释了保卫黄河的法治大道理,通俗易懂。

平阴法院审管办主任赵传秀表示,“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激发了大家的参与热情。法院将加快‘网端微屏’一体化建设,让‘多阵地’共同发声,促进法律知识从老百姓的‘指尖’走进‘心尖’,努力使尊重法律、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更好地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

平阴法院院长刘学宽表示,平阴法院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管理、更强自觉,全面加强济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全力保障母亲河长久安澜和沿黄人民幸福安康,为母亲河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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