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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明确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打赏行为不具有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应该退还。然而,据媒体报道,一些人瞅准了平台的未成年人打赏退款机制,他们有的伪装成未成年人发起恶意退款,再把主播送出的礼物转手卖出牟利;有的表面上提供协助未成年人退款,暗地里却以“资料费”“预付款”等借口骗取钱财。
为什么实际打赏的是成年人,后期却能以未成年人的名义退款?据报道,有网络主播表示,在直播间送礼不需要实名认证,只要向账户充值就可以,在申请未成年人退款之前,再进行实名认证。显而易见,类似伪装未成年人套取福利的做法,利用了平台的机制漏洞,却给主播权益造成伤害,涉嫌构成欺诈。
目前,如果是未成年人申请平台退款,需要提供打赏者确实是未成年人的证据。有人便做起了“协助”未成年人退款的生意,他们声称可以帮助退款,却收取服务费用,甚至收了钱以后消失不见,让用户蒙受财产损失。在所谓“协助退款”的过程中,还隐藏着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与此同时,相关灰色产业激增,使得多方权益遭到侵害。
因未成年人退款机制而形成灰色产业,归根结底还是未成年人打赏依然普遍存在。如果不把好入口关,未成年人可以轻而易举地完成打赏,即便提供了退款途径,但仍然难以避免别有用心者借此牟利乃至诈骗。长此以往,网络直播平台的生态遭到污染,本在激励自媒体创作者制作优秀内容作品的打赏机制也遭受冲击。
只有严把打赏的入口关,而不是把希望寄托于事后退款,才能扫清灰色产业,也防止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受到危害。比如,平台应将实名认证环节前置,对所有打赏用户提出认证要求。与此同时,明确未成年人申请退款的规则与程序,该简化的就简化,该坚持的就坚持,让普通用户能够很方便地发起退款,避免退款机制的模棱两可。
当然,完善直播平台未成年人退款机制,也不是单方面地弱化用户责任。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收入,打赏资金来源大多是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在某种意义上说,当未成年人打赏行为发生,平台固然有退款责任,但家长也有疏于管理的家庭教育责任。因此,家长在依法依规申请退款的同时,也应当接受相应的警示,比如,平台可以要求家长提供与打赏未成年人关系的身份证明,并以温馨提醒的方式告诉家长加强管理子女上网行为。通过这种方式,也能减少伪造未成年人身份发起退款,从根源上减少未成年人打赏行为的发生。
不管是成年用户还是未成年用户,都要遵循统一的平台规则,更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如果有未成年人明明知道不应该打赏,却为了得到主播提供的小礼品而故意打赏,随后又申请退款而不退回礼物,这种行为不仅留下了道德的污点,更违反了法律。青少年的成长理应清清白白,广大未成年人用户在使用互联网时,也要注意“系好第一粒扣子”,让自己的行为经得起法律与道德的检视。
来源 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