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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头盔"变"携带头盔",头盔不戴安全何来?
发布日期: 2022-05-17 08:47:15 来源: 速豹新闻网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 实习生 周文静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规定驾乘人员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过,由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人员出行众多,广大市民需要一个对法规的知晓、适应过程,因此济南交警设定了为期半个月的“缓冲期”:5月15日之前,对于不戴头盔、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以口头警告为主;5月15日之后,对于再次违法行为将严格处罚。如今,“缓冲期”满,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在不同时段对省城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情况展开调查。

5月15日之后,交警对于电动自行车再次违法行为将严格处罚

|记者调查|

不戴头盔情况多发生在平峰期

上午8点左右,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首先前往历山路和平路路口,对早高峰期间骑行电动车佩戴头盔情况进行探访。在这个繁忙的路口,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和行人穿梭往来,通行秩序井然,各式各样的头盔成为街上一道靓丽的风景。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观察发现,路口绝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都佩戴了安全头盔,遵守交通秩序,但也有个别市民并没有佩戴头盔,在一众骑行者中格外显眼。根据粗略统计,从8点到8点半约半小时时间内,南北方向共计通过电动自行车骑行者1200余人,其中,佩戴头盔的约有860余人;未戴头盔的约有330余人,头盔佩戴率在70%以上。

当天中午1点半至2点,记者再次来到该路口进行调查。半小时内,路口南北方向共计通行电动自行车骑行者600余人,其中,佩戴头盔的有400人左右;未戴头盔的有200人左右,头盔佩戴率约为67%。虽然佩戴率比早高峰略有下降,但选择戴安全头盔骑行的市民仍占大多数。

下午5点半晚高峰时段,记者选择了同一地点进行数据统计。半小时内,该路口南北方向共通行约1000余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其中,佩戴头盔的有700余人,未戴头盔的有近300人左右,头盔佩戴率约为70%。从调查来看,早晚高峰期电动车骑行人佩戴头盔的比例比较高,个别没有佩戴头盔的车主行至路口时,看到有交警执勤,基本都能及时将头盔戴上,不少家长还为孩子准备了专用的儿童头盔。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外卖配送员的头盔佩戴率达到了95%以上。

而在交通平峰期,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骑行人员却并不罕见,尤其是在气温较高的下午。除了上述三个时间段,记者又分别于上午10点半和下午3点半两个平峰期时间段,在该路口各做了约半小时的观察统计。其中,当天上午路口南北方向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约有290余人,头盔佩戴率在50%左右;下午约有310余人,头盔佩戴率仅为47%。

此外,记者还在不同时段对历山路解放路交叉口、和平路山大路交叉口等路口展开样本调查,发现不戴头盔情况多发生在平峰期。

“佩戴头盔”变“携带头盔”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注意到,大部分骑行时未佩戴头盔的市民并不是没有头盔,而是将头盔挂在车把儿上或放在车筐内,像这种将“佩戴头盔”变成“携带头盔”的情况,不在少数。

在交流中,问及未佩戴头盔人员为何不佩戴头盔时,不少人给出了“戴头盔感觉闷热”的解释,“冬天会戴头盔,夏天太热了就不太愿戴了。”

觉得出行距离比较短没有必要佩戴头盔,也是使用比较多的一个理由。有市民表示,自己家就住在附近,骑车出门“就过马路买个菜,来回用不了十几分钟”,也有市民表示自己是去晨练,“出门5分钟就到泉城广场了,戴个头盔不方便”……

此外,调查中记者还发现,部分骑行人只配戴了头盔却不系卡扣或是没有系好安全卡扣,防护带松松垮垮的起不到保护作用。“佩戴安全头盔,是为了应付交警的路面检查。”存在这种心理的电动车驾乘人员也不在少数。

戴头盔多余吗?其实不然。近日,济南交警公布了一起事故案例,足以看出头盔在关键时刻能发挥重要作用。这起事故发生在4月27日中午2点左右。监控视频显示,在历下区泺源大街与朝山街路口交叉口,一名电动车骑行人闯红灯向道路最中间驶去,此时,一辆正常行驶的白色轿车恰好驶过,轿车躲闪不及,与电动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重重摔在地上。同时,由于骑行人驾驶电动车时未戴好头盔,导致碰撞瞬间头盔飞了出去,驾驶人摔倒后头部着地,造成颅脑损伤的严重后果。交警部门表示,对于骑行者来说,没了头盔便没了安全保障,发生意外时,缺少最后一道防线,很有可能酿成悲剧。

处罚不是目的,目的在于安全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环保、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根据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济南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363.3万辆,仅2022年一季度就新增10.9万辆。与庞大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相对应的是,2021年度全市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3665起,死亡285人,受伤4927人,直接财产损失781.9万元。驾乘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让行等因素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正是在此背景下,《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应运而生,该办法明确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规定,在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济南交警也在此基础上,设定了为期半个月的“缓冲期”,给广大市民留出充分的对法规知晓和适应的时间,在5月15日之前,对于不戴头盔、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以口头警告为主;5月15日之后,对于再次违法行为将严格处罚。

“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对于电动车驾驶者来说,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交警表示,“处罚不是目的,目的在于安全。希望广大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能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最大程度地保障自身出行安全。”

|现场教学|

交警教你如何正确佩戴头盔

如何正确佩戴和购买安全头盔?交警部门给出了建议。

安全头盔种类较多,有全盔、四分之三盔、揭面盔、半盔等,选购时要选择有合格证、商标、厂名、厂址、标准代号等标志的产品,产品外观印刷整齐、图案清晰、外观整洁的头盔;还要看产品是否有缓冲材料。用手用力按压头盔的内缓冲层,应有轻微反弹感,既不坚硬,也不出坑、掉渣;同时,还要选择护目镜透光性好、佩戴贴合舒服的头盔。

佩戴时,需要将后部调节器开至最大,然后将头盔水平佩戴,不可前仰也不可后翘,因为前仰无法保证前额的安全,后翘则无法保证头部后侧的安全,还会影响视线,之后将调整后部调节器,直至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再调节头盔两侧的分叉扣,使耳朵位于两个织带中间,并调节下巴插扣的位置和长度,使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这样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又舒适。

交警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执法力度,一旦发现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会进行现场处罚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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