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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直播打赏 呵护“少年的你
发布日期: 2022-05-15 11:33:31 来源: 速豹新闻网

“互联网不是洪水猛兽,但绝不能成为诱惑未成年人的“网络销金窟”。荔枝时评认为:这次四部门联合印发《意见》,合力将直播行业带上正轨,把“偏门”关上,让孩子能够从“正门”走进互联网世界。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绿色的直播空间,这是对新兴的直播行业负责,更是对我们的未来负责。

近日,中央文明办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

近年来,网络直播等新业态迅速成为主流,与直播相关的行业一时间百花齐放。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各种良莠不齐的乱象趁机冒头,个别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特别是,一些未成年人沉溺于直播打赏,不可自拔。

上游新闻评论可谓一针见血:无论从直播平台的商业模式、还是主播诱导的手段来看,对于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来说,自控与辨别都是一件难事。当诱导一次次在发生,轻则损失的是父母的钱财,重则可能造成孩子的沉迷、效仿,更可能荒废学业。如此套路之下,损失的不仅是金钱,更可能毁掉一个孩子的未来。

正如新京报快评所言:新业态意味着新机遇,但也带来了新的风险。有关部门和企业都要在新业态发展过程中提前看到风险,并积极化解,以行稳致远。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任何发展都不能脱离法律的范畴,涉及未成年人则需更加重视。

但是,问题曝出后,一些平台一再逃避责任,甚至竟无半点反思,实在是令人发指。所以,国家一直在想方设法试图将“未成年人直播打赏”锁进规则的笼子里。

其中,2020年5月,最高法以司法解释形式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020年11月,广电总局印发的《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2020年12月,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2021年8月,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均严禁未成年人打赏;2021年6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要求网播服务提供商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

而这次新《意见》中明确规定:发现网站平台违反相关要求,从严从重采取暂停打赏功能、关停直播业务等措施,这是给相关平台划定了更为明确和严格的从业和监管红线,可以说“紧箍咒”比之前勒得更紧了,无疑是倒逼平台履责的一剂“猛药”。

互联网不是洪水猛兽,但绝不能成为诱惑未成年人的“网络销金窟”。荔枝时评点赞道:这次四部门联合印发《意见》,合力将直播行业带上正轨,把“偏门”关上,让孩子能够从“正门”走进互联网世界。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绿色的直播空间,这是对新兴的直播行业负责,更是对我们的未来负责。

我们期待此次新《意见》打出的“重拳”,能成为规范网络直播行业、遏制网络直播乱象的真正利器。

但是,除了重拳规范经营平台之外,呵护“少年的你”还需要全社会各层面共同发力。正如法治日报报道所言:遏制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除了严把监管红线之外,更需要全社会守法履责。(◎潘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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